哪些情形下的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2017-12-12


  答:出现以下8种情形之一的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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