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最新工商登记材料
包括债务人的职工名单、工资清册、社保清单、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列明债务人的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名称、住所、债权或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催收及担保情况等
温馨提示:债务人为国有独资或者控股公司,还应当提交出资机构同意申请破产的文件以及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申请破产的意见。
(二)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载明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目的、债权证明、债权清偿情况及其它相关事实和理由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或公安局出具的三个月内主体证明文件
债权人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最新工商登记材料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最新工商登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