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朝点评】新三板首例破产重整案程序终止进入重整计划执行

2017-12-18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日前作出裁定,批准债务人展唐通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至此,该起破产重整案重整程序终止,并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据悉,展唐科技是一家注册在上海市徐汇区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与电子通信相关的技术和软件产品的研发、技术转让等业务,拥有多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和专利,注册资本8000万元,现有职工9名。该公司自2015年起,因运营商市场低迷发生资金链断裂,进而引发多起诉讼。

2017年3月,职工债权人杨先生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但又有通过重整获得新生的可能,向徐汇区法院申请展唐科技破产重整。

法院受理后认为,债务人作为新三板企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和广阔的发展前景,陷入债务危机并非完全源于主营业务的恶化。在重整中若能与各方债权人达成和解,同时引入新投资人,该公司尚有希望拯救成功,同时也可以消除社会稳定隐患。

4月7日,徐汇区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展唐科技的重整申请,并为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但经过审计和评估,法院发现展唐科技和四家子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容乐观。在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时,法院和管理人了解到,控股股东浙江福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意接盘,最终浙江福特同意出资1000万元。

“16户职工债权及社保债权约216万元将予以100%清偿,普通债权平均清偿率达到15.87%,远高于转破产清算后的清偿比例,充分彰显了破产重整的拯救功能,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徐汇区法院副院长孙海虹说。

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以来,新三板的市场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过去3年、特别是2016年,新三板市场企业的数量突飞猛进,已超过万家,成为全球企业最多的资本市场。


云朝清算团队颜亚辉律师点评:

企业需要融资,而融资的核心是流动性。流动性不足始终是新三板最大的问题。现在的新三板,存在着大量“零成交”的企业,新三板虽然规模庞大,但优质的上市公司的数量其实并不多部分企业虽然已经挂牌,但规范意识较差,不能适应后续的监管规则,2016年10月21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后,新三板摘牌速度明显增加。可能更多公司退出,如何退出是面临的首选问题。

文中的展唐科技因严重资不抵债,不能偿还欠款,被职工申请破产重整。在重整过程中成功引入投资人投入1000万元,使得职工债权及社保债权获得100%清偿,普通债权清除率也达到15.87%。如果重整失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那职工的债权可能得不到完全清偿,普通债权人能得到的清偿比例甚至为“零”。因此企业申请破产后,尽量整合各方资源走破产重整程序,其次是破产和解,最后各方都没办法的情况下那就只能宣告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另外,在各方都能和平协商的情况下,最好是以自主清算程序解决企业倒闭问题。相比破产清算,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减少了申请破产立案的繁琐程序以及缴纳的诉讼费、破产管理费,企业的自主性更大,由企业成立清算组,在依法公开透明的情况下整理企业债权债务,平和面对各方债权人,可能的情况下也能引入其他投资人进入,最终以各方能接受的方式处理债权债务,企业得以重生或者最终注销。

企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或程序退出市场,最终还是需要根据企业的自身状况、所处环境、可利用的资源等综合考虑,最后选择一种最适合且有利于企业、职工、债权人等各方的程序来解决企业的经营困境问题。


阅读584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